发布时间:2019-05-29 09:38:48 作者:山东成人高考
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
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
鲁发改成本〔2021〕113号
省教育厅:
你厅《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》(鲁教财函〔2018〕44号)收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人高考考试费继续执行以下收费标准:报名费每生40元;综合科考试费每生40元,其他科每生30元。
二、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,收费收入通过“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”全额上缴财政,纳入财政预算管理;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,在收费场所、门户网站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文件依据等,自觉接受发展改革、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
三、上述规定自2021年3月15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3月14日。
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山东省财政厅
2021年2月1日
(2021年2月11日印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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